秧歌是我国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汉族民间舞蹈形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一般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其在我国多地特别是北方地区广为流传。
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 2006年5月20日,秧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霍州老体协健身操分会,南矿区艺术团等单位排练的秧歌舞常年在城乡大地展演传播,并多次外出参赛载誉归来战绩可观。为活跃霍州市群众文化生活,让更多的中老年人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近期由霍州市老体协南矿区艺术团“五朵金花”团队对全社会公布,招收学员教授多元化秧歌。指导老师常桂花自费购买音响设备及服装道具等,其目的就为大家有个健身娱乐之处。我们期待本期秧歌舞培训班为全民健身,活跃霍州市群众文化生活增添靓丽的景观。(霍州市老体协 李福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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